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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成都加强住宅噪音管理 临街房间不宜规划卧室

发表于2018-10-19

10月17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成都市建委获悉,目前成都市建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噪声控制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成都新建住宅噪声设计管理工作。

  根据《通知》,各责任主体单位应对新建住宅建筑采取被动降噪措施,建设单位应在设计任务书中载明拟建建筑场地噪声级和隔声减噪要求;设计图应载明隔声减噪措施,卧室、起居室(厅)等应达到规定允许噪声级范围;在合理安排房间使用功能上,临街房间宜规划设计为厨房、卫生间等非居住用房,不宜布置卧室。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住宅噪声设计的监督管理,把住宅噪声设计纳入日常检查内容,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未执行住宅噪声设计相关要求的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将纳入相关企业的信用评价管理。 同时,交通设施沿线新建住宅建筑组织竣工验收时,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各方责任主体应对项目隔声减噪措施是否按照施工图审查通过的图纸施工进行核查,质量监督部门在竣工验收监督时应对以上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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