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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为房产企业减负 公积金中心下调企业履约保证金

发表于2019-07-03

从6月底开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始下调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履约保证金,下调幅度最高达50%。

履约保证金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了防范逾期贷款风险,要求开发企业在未办理房屋抵押手续之前,对借款人的还款业务有连带责任的阶段性保证,保证金在开发企业自己的账户里,但由公积金中心和银行共同监督,开发企业为借款人办理完房屋抵押登记,履约金就能全部退回。我市现行的保证金分为三档:5%、8%和10%,此次依次下调为3%、4%和5%。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运营科工作人员陈利霞表示,近两年来,眉山房地产市场发展繁荣,房价有所上升,公积金平均贷款额度有所增加,合作的楼盘也在增多。以2018年为例,该中心收到的开发企业履约保证基金达到8000余万元,但利用这个保证金解决的逾期贷款只有80余万元,占比较小,再加上企业对项目资金的流动性要求较高,所以该中心对开发企业履约保证金的比例做出了调整。

据了解,我市现行履约保证金政策为2013年制定,当时眉山公积金缴交比例在全省同行业算中下水平。6年过去了,我市缴交比例已经变为中上水平,而且周边市州也都下调了保证金比例,因此我市具有调整空间。此次履约保证金下调后,将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促进我市房产企业发展。

据介绍,此次调整履约保证金比例,主要是为了促进眉山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减轻企业负担,对普通的缴存职工以及贷款职工没有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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