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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区房屋墙面渗水严重 居民申请维修资金怎么这样难

发表于2017-03-30

昨日,《作风聚焦》栏目播出,关注江岸区东方花都F区居民申请维修资金周期长的问题。

短片显示,家住江岸区东方花都F区的多位居民向巡查员反映,2013年至今,自家房屋屋面、墙面漏水、渗水情况一直很严重,有居民搬出去在外租房居住。

据不完全统计,该小区有130多户居民家中存在墙面漏水情况。去年12月,小区业委会开始向江岸区房管局申报维修基金。申报的第一步是摇号,摇取一个第三方监管单位,对业主委员会委托的施工单位造价和质量进行监管,监管方、施工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再与小区签订三方合同报房管局。

东方花都F区业委会负责人表示,房管局有一工作人员说不需要摇取第三方监管单位,可选择指定的一家。但三个月过去了,施工方和监管方还没有协商好。

居民们到江岸区房管局物业科咨询维修基金何时能到位,工作人员表示,报告递上来后,3到5天是审批时间,之前是准备资料的时间,不算在审批时间里。

截至目前,居民们告诉巡查员,小区签订了三方合同后,又因为没有符合征集三分之二居民签字同意这个条件,维修基金的申请依然没有进入房管局认定的审批环节。短片显示,早在2016年8月底、9月初,市房管局相继出台了武房规〔2016〕5号、武房发〔2016〕80号两个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新政,推出了整治维修资金使用难的政策。屋面、外墙渗漏已经列入应急维修范围,并不需要三分之二的居民签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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