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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租房好时代将到来 首部住房租赁法规为租户护航

发表于2017-05-27

5月19日,我国首部针对住房租赁和销售的法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鼓励出租人提供更长租期,租期不低于三年,房租按月支付。房东暴力、强制撵人被明令禁止。如果意见实施后将为租房市场带来哪些影响?是否意味着租房市场的美好时代将要到来?


三年租期或不适用所有租客


新京报:意见稿中鼓励出租人提供更长租期,租期不低于三年,房租按月支付。你对此怎么看?


租户雪梅:这一点对我的吸引力不大。首先,在北京租房,很多是随着单位迁徙的,如果单位出现变更,大多会选择搬家。其次,现在租客可以选择互联网化的创新租房产品,省去了跟房东谈条件的麻烦,并且中介费也是明码标价。有些房主现在就可以在收取押金之后按月收取房租,而非现在租房市场流行的“押一付三”。


21世纪不动产北京区域副总经理寇海龙:租期不低于三年是希望租金稳定,目的是好的,提高租赁量,有抑制房价的作用,这是政府指导的一个方向,但具体可以看双方意愿,因为市场可能有约定俗成的规则,一时间可能很难改变。目前大部分是签一年或两年,三年很少。


租金方面比较稳定,有第二年涨一些的情况,但70%以上第二年的租金不会变化。大部分房东很难同意月付,确实比较麻烦。


麦田房产副总经理孙庆磊:当前市场租赁合同大都是一年一签,房东提前一个月通知租客就可以解除合同,虽然租客一般都能得到一个月的租金赔偿,但却需要重新寻找住所,这种情况下租客还是比较被动的。签长租约难点在于:租金上涨周期内,房东对于签长租约的意愿偏低,除非租赁双方达成一个租金逐年上涨的约定,所以要实现这一规定,还需要消费者的成熟度和租赁市场的稳定性,乃至政府主管部门在鼓励和加大租赁供应上,持续有效的动作。


扎根网首席运营官黄恩亮:就目前的市场情况而言,租期不低于三年不适用所有租客,更适用婚后无购房的客户或无购房计划且工作收入相对稳定的客户。前提是每年的房租涨幅在双方可接受的范围内。根据现实情况如果租期加长,而房租按月支付,且能保障租客与房东双方利益,需引入金融分期产品才能实现。


房东老胡:租期不低于三年,这一点要求太高了,一、二年比较合适,因为中途有可能会将房子出售。房租方面支持季付、半年付或一年付,一个月支付太麻烦。


房东不可强制撵人或将严格执行


记者:意见稿中提到,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收回住房。租房押金不得无故扣留,违规最高可罚20万元。对该条款,你有什么样的看法或建议?


租户雪梅:我作为租房客,对于这一点的执行情况存疑。目前很多租客选择默默忍受,并不一定会寻求法律的帮助。政策呼吁是好事,但还需要看具体落地执行情况。


租户刘威:我经历过一次,在合同租期内,我和室友就被中介以“房主儿子要结婚用房子”的名义强行一周内要求搬家,并且之前的押金不退。


房天下副总裁司智:房东不可暴力、强制撵人,不能随意涨价等都是原有的规定,并不是新规定。房客在合同期内,房东应该保护房客的权益,不可没有理由随意驱赶房客。租房合约中写得很清楚,如果承租人出现问题,是可以被解约的。相信这次政策出台之后会严格执行该规定。


扎根网首席运营官黄恩亮:租房押金是为避免租客拒交、晚交房租,以及对房屋或配套设施造成严重人为损坏。通常押金纠纷发生在租客即将退租的阶段。如果租期长,配套设施是人为损坏还是自然损耗界定困难。因此,设施维护和保修应该计算在中介费或房租中,进行按月分摊,或通过定制押金险的方式解决。当然对于无故扣留,可以进行违规罚款,对租房消费者的权益也是一种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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